全球邮政特快专递业务(EMS国际快递)是各国邮政开办的一项特殊邮政业务。EMS国际快递业务在各国邮政、海关、航空等部门均享有优先处理权。它以高速、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紧急信函、文件资料、金融票据、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,清关能力强。EMS国际快递无需加收燃油附加费,不计算体积重量,按实重计费。
费用:EMS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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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时效
EMS参考实效一览 | |||
东南亚 | 北美洲 | 欧洲 | 其他 |
2-3(工作日) | 5-7(工作日) | 5-7(工作日) | 7-15(工作日) |
1、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;
2、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;
3、反动报刊、书籍、窗口或者淫秽物品;
4、各种货币;
5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;
6、容易腐烂的物品;
7、活的动物(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、蚕、水蛭除外);
8、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;
9、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。
赔偿
属于下列情况的,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:
1、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(保价邮件除外)。
2、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,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。
3、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,无拆动痕迹,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。
4、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。
5、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。
6、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、没收或销毁的。
如果部分丢失或破损,只按丢失和破损程度来赔偿,运费不在赔偿范围内。
最终赔偿金额以邮局赔偿金额为准。